金蔷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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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蔷薇说得是退役老兵沙梅的故事。
  故事的讲述者,是原苏联的著名作家巴乌斯托夫斯基。老巴曾写过很多在原苏联很有影响的作品,其中就有中篇小说“卡腊·布迦日海湾”、“柯尔希达”等。但我始终认为,随笔“金蔷薇”是他写得最好的作品。
  我对花卉不是很了解的,但却很喜欢蔷薇。“蔷薇”二字,无论从字型还是读音的组合,都给人一种很抒情很精致的美感,让人一下子就被那种盛开的美丽所引诱。那种花本身的细致微小和藤生植物特有的蔓延繁茂结合在一起,既热闹又喜庆。而群聚的和谐,成为了四月的风景。
  这蔷薇与玫瑰、月季同属于蔷薇科,彼此是堂姐妹,长相也类似。只不过那玫瑰被赋予了爱的意蕴之后显得大家闺秀的样子,有些趾高气扬,颇有曲高和寡之音;月季则是小家碧玉,花开得也勤,就像女子的青春岁月,月月都来的。而蔷薇呢,就有点像进城的乡村女孩了,从乡村来到城市,不再那么无拘无束地,整片整片结成了围墙或栅栏之类的隔断。不过,在那成片的蔷薇花背后,隐伏着许多满腹心事的人,加重了城市的愁绪,那情绪和这种沉甸甸的小花很协调。
  蔷薇,曾是文人热衷歌咏的寄怀,宋人刘克庄有诗云:“旧恩恰似蔷薇水,滴在罗衣到死香。”而女人喜欢的则是“蔷薇水”,它是女子钟爱的尤物。其实,它就是我们现在说的香水,只不过这香水是外来品。在两宋和明代的文献中,有关“蔷薇水”的记载,有很多。
  无论男女,都有着自己心中的蔷薇。而我,一直记得那朵金蔷薇。
  那朵金蔷薇,是巴黎的清洁工约翰·沙梅在心里为一个叫苏珊娜的女孩所做的承诺。为了这个承诺,沙梅用了毕生的努力。
  沙梅是殖民军团一名年轻的士兵,是那女孩父亲的部下。他在墨西哥的维拉克鲁斯得了很重的热病。于是,没有上过一次战场的沙梅,就被遣送回国了。团长借这个便,把他的女儿苏珊娜、一个八岁的女孩,托付给了沙梅带回法兰西。
  这个团长非常爱着他的独女,在妻子去世后,他没有续弦,每次无论去哪,都带着苏珊娜。但这一次他决定和女儿分手,把她送到妹妹家去。因为墨西哥的气候会夺去欧洲孩子的生命,况且战争本身就充满着难以预料的危险。
  在沙梅的归途上,大西洋蒸散着暑气。在茫茫的大海上,沙梅无微不至地照顾着苏珊娜,但他只是一个殖民军团的大兵,没有多少文化,也想不出更多的办法来使小姑娘开心起来。他只能给她讲自己的经历、自己的童年。他把英吉利海峡沿岸一个渔村的小事情都一一抖了出来,诉说着自己的往事。让他感到奇怪的是,苏珊娜却贪婪地倾听着这些故事,甚至逼着他反复地讲,并在一些细节上,刨根问底。
  沙梅渐渐看到苏珊娜的笑容。于是,他说起了金蔷薇的故事。他说:在渔村一个老渔妇的屋子里,插着一朵做工粗糙、色泽晦暗的金蔷薇。当时,这个老渔妇的生活窘迫,很多人都劝她卖掉这件宝贝,这样她就可以得到一大笔钱。但她仍然守着清贫,始终没有卖掉那朵金蔷薇,因为这是她年轻时、她的“情人”祝她“幸福”的礼物。
  八岁的苏珊娜听了很认真地问沙梅:“约翰,有没有人会送我一朵金蔷薇?”这可把沙梅给难住了,他是一个军人,不懂风情,只能用很苍白的语言去搪塞了。
  到了里昂,当沙梅把苏珊娜交给她姑姑的时候,女孩紧紧抓住了他那褪了色的军大衣。因为他们都看出了那女人的冷傲和不屑。沙梅为难,但他还是却把苏珊娜往她的姑姑那推了,说:“我们当兵的也不挑选连里的长官。忍着吧,苏珊娜,女战士。”他加了一个“女战士”的称呼,完全没有怜香惜玉的情愫。这怪不地沙梅,他在这方面什么都不懂。
  沙梅的健康正是被热病给毁了,他被军队遣散,一直生活在贫困中,他尝试过各种卑微的职业,最后,成了一个巴黎的清洁工。从那时起,灰尘和污水的气味总和他形影不离。他有时会想到苏珊娜,因为他得知她的父亲已经在墨西哥阵亡了。他很想去看看她,但每次都延期了。直到他明白错过了时机时,苏珊娜完全把他忘记了。
  若干年之后一个雾蒙蒙的黎明。沙梅看见了一个年轻的女子,穿着淡紫色镶黑花边的外衫,站在栏杆边,凝望着塞纳河。于是,他停下了脚步,脱下了尘封的帽子,关切地说:“小姐,这个时候的河水是非常凉的,还是让我送你回家吧。”那女子很快地回答:“我现在没有家了。”
  当她转过身、面对面时,沙梅的帽子掉到了地上,他惊奇而兴奋地叫了起来:“苏珊娜!我是约翰。你变得多么地漂亮呀。”苏珊娜也认出了沙梅,像过去一样,扑到他的身上,放声大哭。沙梅想把苏珊娜推开,怕她闻到自己衣服上的鼠骚味,但苏珊娜挨在他的肩上更紧了。
  他把苏珊娜带到了自己的家——一座破旧的碉堡。沙梅没有接触过女人,苏珊娜的到来,让他怦然心动,手忙脚乱。苏珊娜美丽的唇,比湿润的花瓣更鲜艳更热情。
  苏珊娜眼前所发生的一切,不出沙梅的所料。她的情人、一个年轻英俊的演员,变了心。他得知她还爱着那演员时,就不忍心再让她伤心了。充当他俩的使者,传递着音讯,终于使他们重归于好。当演员坐着马车来接苏珊娜的时候,她迫不及待地跳上了马车,回眸时发现了沙梅那眷念的目光。苏珊娜心里明白了,下了车对沙梅叹息地说:“假如有人送我一朵金蔷薇就好了。那我便一定会幸福的,我记得你在船上讲的故事,约翰。”
  苏珊娜还是走了,可沙梅却一反常态了。过去,他把从手工艺作坊扫出来的那些垃圾,统统扔掉;而现在却把它收集起来带回家。他知道,在这种尘土中有一些金屑。因为首饰工匠们工作的时候,总会锉掉少许金子的。
  他从这一天开始,决定要为苏珊娜打一朵金蔷薇。同时,还决定在金蔷薇没有开放时,不和苏珊娜见面。不知过了多少岁月,沙梅积累的金屑可以铸成一小块金锭了。当他请首饰匠帮助他打金蔷薇时,却怕见到苏珊娜了。因为,他从周围的眼光中发现了自己的憔悴,别人像看怪物一样看着自己。
  金蔷薇终于打成时,沙梅这才听说了苏珊娜的情况,别人告诉他,苏珊娜在一年前就去了美国,没有地址,不再回来。沙梅怅然若失,金蔷薇成为了怀念的尤物,只有看着它时,沙梅的脸上才有了笑容。而首饰匠也成为了他的朋友,在寒夜的酒中也知道了他的故事。
  沙梅病了,病得不轻,要了他的命。他在贫困中也没有卖掉那朵金蔷薇,他是为苏珊娜留的,尽管他没有许诺她什么,但他早在心里立下了这个愿望。首饰匠把沙梅埋葬后,把这朵来之不易的金蔷薇,卖给了一位不修边幅的文学家。首饰匠认为,尽管这位文学家不富有,但他却有资格买这件贵重的东西。同时,他把沙梅的故事告诉了这位文学家。
  而这位文学家把这个故事写了出来,告诉了很多的人,甚至像我这样和沙梅不同年代、不同国度的人。世界上有很多人知道了这朵金蔷薇的故事,知道了殖民军团里有个士兵叫约翰·埃尔奈斯特·沙梅。
  这些天是初夏了,南方的藤生植物却依然如火如荼盛开着各色花朵,其中也有蔷薇。耳边还隐约传来邓丽君的歌曲《蔷薇处处开》,人去音存,也是一种哀伤。此时,以蔷薇作背景来讲述沙梅的故事,是很容易触景生情、有感而发的。
  蔷薇,不仅仅只是美丽的绽放,更是一种痛楚而持久的完美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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